发布日期:2024-11-05 15:03 点击次数:51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工会主席、职工监事陈思远先生于2024年1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1、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23年11月16日披露相关增持计划,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《证券时报》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2023-063)
2、本次增持基本情况
3、其他相关说明
(1)本次增持行为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。
(2)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,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。
(3)本次增持主体承诺: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,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票,同时,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。
(4)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,持续关注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,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,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特此公告。
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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